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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民字〔2011〕40号

录入:admin     发布时间:2011-6-302  阅读:

临邑县民政局

关于在乡镇(街道)民政所实施规范化建设

开展“四好一满意”示范创建活动的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

按照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工作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切实推进全县民政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程,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乡镇(街道)民政所统一实施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四好一满意”示范创建活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环境建设好。统一搞好民政所内部规范化建设,高标准改造内部环境,内墙重新进行涂刷,并在醒目位置涂刷或喷绘“民政标志”,标志上方涂刷“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或“您的需求就是我的工作”等标语;配齐配全桌椅、沙发、电脑、电话、文件柜、一次性水杯等必备办公服务设施;内部设施摆放整齐,无垃圾死角,窗明几净、整洁卫生,真正为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良好环境。内部环境改造工作8月中旬务必落实到位。

二、服务质量好。设置工作人员监督岗,将民政所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上墙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公开服务承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公开制度,将各项制度、工作流程图上墙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宣传栏或印制工作服务手册,宣传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五保、低保、优抚等标准,让广大群众知晓。

三、工作作风好。视群众如亲人,做到笑面相迎、和气问候、周到服务、热情相送,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周到细致,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对五保、低保、优扶、孤儿及查灾救灾等基础数据,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并做到变更及时,动态管理;对待信访人员,要搞好政策解释,耐心解答相关问题,不推不靠,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制度执行好。根据基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和落实好工作学习、工作承诺、工作值班、一次告之限时办结、信访接待、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民政干部联系困难服务对象、民情登记、民政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并探索实行“开门评议”制度,定期邀请社会监督员和服务对象代表,对民政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真正做到用制度提升工作人员素质,用制度规范基层民政工作开展,用制度推动基层民政所的规范化建设。

五、让群众满意。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采取发放征求意见书、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群众意见箱和咨询投诉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破解制约工作发展的难点问题,消除影响工作开展的不利因素,使基层民政工作环境有改善、服务有提升、作风有改进,工作落实更加快捷高效,最终实现让广大民政服务对象满意的终极目标。

县民政局将把各乡镇(街道)民政所落实“四好一满意”活动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明显成效的,将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进行隆重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无明显效果的,将在《民政简报》上进行通报批评。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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