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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民字〔2011〕28号

录入:admin     发布时间:2011-6-302  阅读:

临邑县民政局

关于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困难群众制度的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建立和实行党员干部联系困难群众制度和市民政局提出的落实三有服务理念、打造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有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现就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困难群众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系帮扶范围

参与联系帮扶困难群众的人员范围为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全体在职党员干部,联系点为乡镇(街道)敬老院、城乡社区,联系帮扶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老党员。

二、联系帮扶形式

由局党组成员分别牵头分管科室、单位组成立11个联系帮扶小组,每个小组确定1个乡镇(街道)、1处敬老院和1—2个社区作为联系点;每名党员干部确定1户困难群众作为联系户。

三、联系帮扶措施

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及时了解联系对象生产、生活状况及相关政策和待遇的落实情况,听取联系对象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联系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自我发展、脱困致富的能力;帮助联系的敬老院和社区研究发展难题、搞好发展规划。切实做到七个帮五必访:即做到帮政策、帮思想、帮技术、帮资金、帮项目、帮销路、帮生活;做到传统佳节必访、生产忙季必访、有困难必访、子女上学必访、生老病死必访。

四、工作要求

参加联系活动的党员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困难群众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的开展联系帮扶,严格遵守群众纪律,真心倾听群众意见,做到真心帮扶,真诚帮困,防止流于形式。要通过实实在在的帮扶举措、利民富民的帮扶实事,帮助基层群众克服困难,切实做到知民情,情况在一线了解;解民忧,问题在一线解决;暖民心,感情在一线融合

附:民政局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困难群众分工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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